我一开始并没有想过,自己会把这段故事写成一部。
更早以前,我只是想起一个人。
那个我在十五岁那年,在网路聊天室里遇见的男孩。他让我想起Yahoo即时通里那个亮着的名字,他叫我小鬼,他最常问我在不在,他是一个很霸道的人,喜欢管我喝几杯咖啡、叫我不要熬夜。想起那些我以为自己早就忘记,却其实一直被时间收在某个地方的细节。
我原本以为,那只是初恋。可是一路写下来,我才发现,它不只是初恋。
它是一段很长,很长的青春。
在那段青春里,有一个人曾经很认真地陪着我度过每一天。我们都不是完美的人。那时候的我们都太年轻,年轻到以为只要很喜欢一个人,就能携手走向未来。可是也正因为年轻,才有那麽真切直接、那麽毫不保留的Ai。
他曾经在我很孤单的时候出现。
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刚从一段很受伤的感情里走出来,我还不懂怎麽表达失恋的难过。很多话说不出口,委屈的心情也没有办法好好被整理。他没有跟我讲什麽人生大道理,他就是每天都在。问我在吗,等我回答。他陪我聊天,听我分享一些现在回想起来很琐碎幼稚、没重点的话。
後来我才明白,十五岁的我真正需要的,也许不是谁立刻把我变好。
他在我觉得自己没有人在乎的时候,让我知道,我有被看见。
写这本书的过程,其实b我想像中更长,也更深。
一开始只是想记录他,记录那些我还记得的小事。像他会买两份麦香鱼套餐,他因为我说我想看海,特别跑去海边录下海浪,还有那张永保安康车票我已经收藏了二十几年现在还随身携带,忍冬花现在已经变成我惯用的香水,八月二十二日分开後,他那几篇看了令人心碎的日记,还有大四生日那天,他只因为我生日,所以回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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