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多数这样的坏人,都是有钱有势的人。

        刑罚这种东西,本来就是他们说了算。

        而且,在古代那个刑侦技术极度落后的时期,被处以这种极其残忍刑罚的人,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实际上都是被冤枉的。

        创立竹刑的初衷,从本质上讲,并非是为了追求真正的公平正义,而更多的是为了巩固部落族长的统治地位,将其作为一种对族人进行威慑的手段。

        对于这种酷刑,叶默是坚决持反对态度的。

        因为他深知,除非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明,能够准确无误地将真正的坏人绳之以法,否则这样的酷刑最终只会让无辜的平民百姓成为受害者。

        就拿竹刑这种刑罚来说,如果当年侵犯并杀害部落的凶手,恰好是族长的亲生儿子,那么请问,这个竹刑最终还会落到族长儿子的身上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族长为了包庇自己的儿子,很可能会从族人中随意找一个人出来充当替罪羊,让他背负本不应由他承担的罪责。

        尽管如今已经没有了千刀万剐、凌迟处死这样惨无人道的酷刑,但司法的不断进步,却是老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也是他们在权贵阶层面前,寻求公平的最后一丝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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