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喇裴康刚说完,立刻就有人站起来反对。
“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觉得不应该一棒子敲死,即便是违法犯罪,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总不能因为是娱乐圈的人,就让人戴上更加沉重的枷锁吧?这会让整个行业人人自危,甚至阻碍行业发展,不是好事儿”
好家伙,这演员协会的发言,简直就特么是脑残,但却深得大部分公司和协会的认可。
“对,电影协会也认为不应该扩大打击面。犯错归犯错,只要接受相关的惩处,那后续就没必要针对个人。”
“编剧协会也同意,在接受相关的处罚上,可以适当加重力度,给社会一个交代。
但后续真的就没必要另行处理,否则岂不是和社会上歧视服刑人员一样?这本身就是不对的”
“西影支持喇董的建议!”
“上影同意加大处罚力度,但反对针对个人的行为,凡事过犹不及.”
“长影同意喇董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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