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以恶制恶
讼师及时赶到,听到白静姝的供述,立即转守为攻,质问白静初:
“原告你状告楚少夫人偷窃秘籍,杀害李妈,请问有何凭证吗?”
静初不得不如实道:“没有。”
“你说被告偷盗了你白家秘籍,有证据吗?”
静初也只能摇头:“没有。”
“那你又是如何确定,被害者是在白府被杀,而不是偷窃秘籍,离开白府之后,被杀人灭口呢?”
“因为李妈绝对不可能做出背叛我祖父的事情。而且我怀疑,玉枕就是她杀害李妈的凶器。”
“这是你的主观臆断,办案讲究的是真凭实据。而我方被告,她有人证,可以证明秘籍失窃之时,不在你祖父居室之内。所以并没有任何作案时间。
而且,既然你怀疑玉枕乃是凶器,就请拿出能够证明你怀疑的物证。”
“我祖父曾经告诉过我,她白静姝与李妈失踪一事有关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