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价格超出他的预料,因为众所周知,金庸先生对於约稿作者的定价向来都是不高的,而《明报》在徵文时也宣称只是千字五十元起步,如今能翻倍,这说明对方看到了《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作品的价值。

        而按照千字一百元计算,这五万两千字一共给林书平带来了5200港币的稿费。

        并且这笔稿费还不用缴税!

        这是时代的漏洞,林书平心安理得的接受。

        虽然1980年国家就颁布了稿费缴税标准,甚至这套标准沿用至往後几十年,但目前来看,缴纳者寥寥无几,税务局也不会追究,更何况这笔稿费还是从香港汇来的。

        兴许是为了照顾内地作家,《明报》寄来的汇款单是中国银行,共计5200港币。

        如今是1988年4月中旬,1元港币,按照官方汇率可兑换人民币0.7元左右,但黑市价格已在1元左右,并且不断上涨,只因为“物价闯关”即将来临,全国一线城市物价已经明显出现20%到30%的涨幅。

        而当物价闯关结束,人民币的大概会跟港币在汇率上持平,到了九十年代初的时候,1元港币基本上可以换到1.1人民币左右,并且这个汇率一直保持到新世纪初没有太大改变。

        “5200港币,在银行换rEn民币,大概3600元人民币。”

        林书平喃喃自语:“不行,亏了。”

        的确亏了。

        要知道,港币在深城乃至整个广州还都是非常紧俏的,而且越是靠近香港那边的城市,港币的流通也就越发达,甚至完全可以当人民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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