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我,坐在林场的办公室里。
这座林场正是我要送给叶蓉的,我要在林场移交给叶蓉之前,清理一下账目,但账目上却有一笔笔莫名其妙的收入。
在我的严格追查和厉声责问下,林场负责人说了实话,原来林场长期亏损,不得已建了个林场妓院,雇佣了一些妓女向员工及周边的山民卖淫,抵消工资,弥补账面亏损。
我的林场里竟然还有这种事!真是天大的丑闻!若是被警方知道,我是要负连带责任的。
我怒斥了负责人一番,责令他立刻停止这种行为。
林场负责人犹豫着请求我明天再说,因为已经下班,员工们肯定都进入妓院了,怕引起员工们的不满。
我考虑到把已经进入妓院的人赶出来的确得罪人,新收购的林场还是以团结稳定为主,取缔妓院早一天晚一天区别不大,就勉强同意了。
为了监督林场取缔妓院,当天我没有离开林场,而是住在林场给我安排的单间宿舍里,并命人把最近几天的林场监控录像发到我的笔记本上,我要利用晚上的时间看看林区的情况。
我随机翻看了几段视频监控录像,其中有一段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是林场当天下午的视频监控录像,画面中央是一个用旧石膏瓦斜搭在山坡上的小破屋,实在太破了,顶都塌了一半,监控视频的角度不错,恰好可以看到屋里的小床。
条件还不错啊,一个歇脚的小破屋,里面竟然还有床。我不禁嘲笑起来,这些穷鬼,还蛮会享受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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