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我想我知道格里弗斯此刻心里在想什么。
初来乍到,虽说在帝都郁郁不得志地度过一年半载很正常,长达三五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都大有人在。
但是格里弗斯,不,我们莫非真的也要等那么久吗?
说实在的,事到如今我已经对出人头地几乎不抱什么希望了,可是一想到我很可能就这样无所作为地在这座该死的城市里待上二十年,我就感到头皮发麻。
至于格里弗斯,别说二十年,假如再过三年他依旧籍籍无名,我猜他要么自杀,要么回家。
嗯,我觉得自杀的可能性大一点……
我觉得要找个话题缓解一下气氛才行,于是走到格里弗斯身旁,望着外面的大雨,说道:“你看,这雨下得真大啊!”
格里弗斯倦怠地点了点头:“的确。”顿了顿,又随口问道:“我最讨厌下雨,你们呢?”
咦?他说“你们”?
我怔了一怔。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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