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弗斯身穿一套紧身的黑色甲胄,上面雕刻有精美繁复的金色藤蔓、枝叶和花朵的图案,肩披绣着一只雄鹰的披风,腰系武士刀,胯下一匹千挑万选出来的宝马良驹,配上一头金发和俊美十足的面貌,惹得一旁的那些女兵全变成了无思考能力的花痴,尖叫连连。
其实今天欧文(临行前我偶然间看见理查德苦口婆心地嘱咐了他很多话,搞得他很不耐烦)这身打扮也非常耀眼,他一身华美的金色甲胄,胯下一匹丰神俊朗的白马,显得风度翩翩,仿佛吟游诗人的故事里才会出现的高贵骑士。
但遗憾的是,他跟格里弗斯一比就相形见绌了,这令欧文十分气恼,不时朝格里弗斯投去妒恨的目光。
“你们准备的如何?”格里弗斯看了看我和欧文。
“随时可以出发!”我说,话说这等于是我第一次上战场,现在心里真的好紧张。
欧文高傲地冷哼一声,说道:“格里弗斯,父亲和莱因哈特大人都很器重你,你可千万别搞砸了!鹰刚飞起来就被人给射落,那可是很丢人的。”
“战马总是被人类利用,去打一场与自己无关的战争。”格里弗斯慢条斯理地说,“你知道吗欧文少爷,每次当战马的尸体狼藉战场的时候,鹰都会在天上嘲笑它们。”
欧文瞪了格里弗斯一眼。
格里弗斯不以为然地微微一笑,随后一夹马腹,仿佛展翅高飞一般冲向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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