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除了“创城”和上面领导下来视察,平时很少查头盔,今天倒霉赶上了也没办法,我压低声音提醒后面的刘振华:“你先下去。”电动车理论上不能带人,平时交警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个节骨眼上别搞个数罪并罚。
我前面等待处理的是几个装修的民工,油漆桶里装着电钻锤子什么的,嘻嘻哈哈浑不在意,被一个瘦交警拍了照都走了。
“你,报身份证号。”胖交警示意到我了,瘦交警举着手机给我和电动车合影。
我还想垂死挣扎一下,解释道:“警察同志,我情况特殊,您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哦?”胖交警不置可否。
我看有门赶忙说:“我去医院看病人——中午有个小姑娘被车撞了你们都听说了吧,我就是去看她。”
“知道危险还不戴头盔?”胖交警一句话怼得我无语凝噎。
“身份证号。”瘦交警不紧不慢道,“老远就看见你了,赛车手似的,还带个孩子!你这车改过限速吧?”
有那么一刻我是真的觉得自己错了……主要是意识到肯定跑不脱了,乖乖地报了身份证号,最后直面瘦交警的镜头,留下了平生第一个有官方记录的污点。
胖交警道:“警告一次,下次再犯罚款50。”看来每个人都有一次不戴头盔的名额,相当于免死金牌,我的免死金牌就算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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