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自从当初周云把帝都的老盛该搞成“当代张伟”之后,一些水平不咋样的律师都不太愿意接周云的案子了。

        风险太高,败诉也就罢了,稍不留神直接就会在法律圈子颜面扫地。

        对方的套路一个接着一个,稍不留神就会陷进去。

        看看那位盛律师,本来算是刑辩里的大牛,结果现在都成白菜价了,那叫一个可怜。

        想让大家冒风险也可以,加钱就行,这年头加钱可以解决百分之九十的问题。

        但是曾传智是肯定不愿意的,这一点老应很清楚,所以他压根就没答应。

        这会把情况说清楚,曾传智想发火也发不出来,只能道:“那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这案子咱也不一定输。”

        …………

        “本院认为,合同当事人权利的行使应以合同为依据,但若合同无约定,当事人也可寻求法律依据。”

        “案涉紫御半山项目为保交楼维稳项目,在已经发生过一次烂尾的情况下,当事人虽无权以合同为依据行使知情权,但这并不妨碍当事人以法律为依据要求对方配合行使。”

        “代建方作为现在的项目代管方,应当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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