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申请自然也算是法律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一种情形。

        相关部门在答复的时候找的理由肯定是法律规定里面的,或者说就是在套那些规定。

        从理论上来说,周云的这种申请也确实是重复申请,因为在半年前他已经申请公开过一次了。

        那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总之这个意思就是说,已经给你说过了,再申请就不用告诉你了。

        听起来感觉没问题,但稍微想一想就知道问题太大了。

        上次申请的时候还是处于烂尾楼的状态下,监管账户内的钱都被转移走了。

        可是现在呢,钱已经被追了回来,项目也成了保交楼专项监管项目,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逾期了。

        这就是完全迥异的两种状态,但是对方直接睁着眼睛说瞎话,愣是装作不知道。

        黄晓莉自然也知道这理由站不住脚,毕竟当初监管账户内的钱还是这位周律师追回来的。

        这会犹豫着回道:“周律师,这个就是领导的决定,你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