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结合,就可以发现刑事方面,那些组织领导者的钱是赃款,行政方面,参与人的钱也是赃款,也要没收。

        那么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传销案里的所有赃款都要没收,没什么问题。

        也因此,检索传销类案件判决,大部分法院的判决都是不予退赔参与人,只有少部分法院判决支持了退赔一部分被害人。

        这第二种判决同样也是目前法学界的第二种观点,那就是对于一些特定的传销参与人,应当进行退赔。

        比如有部分群体,他并不是被返利所诱惑,就是单纯自己消费了,没有拉过下线的,那么这部分群体就应该进行退还。

        这其实也是很多人不理解的地方,同样的法律,为什么会有不一样的判决,就是因为理解不同。

        法律这个东西真的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严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很大的。

        依法办事没错,但是法律本身有着滞后性等等的各种缺陷,这也是我们应该重视的。

        老洪这边开口道:“周律师,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我得提前和你说一下,传销类的案件,我们京海一般都是不退还,所有的赃款全部没收。”

        “这方面不太好弄的。”

        周云闻言笑道:“那没事,洪队,我先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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