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问你们之间的离婚协议是吧?”周云看着对面的一个老师说道。
老师点点头:“周律师,我们是三年前离婚的,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上写的很清楚的,他每个月要给我抚养费一千五。”
“然后如果他没有按期给的话,那就要支付违约金五万元,我现在想问的是,他现在已经有俩月没给抚养费了,你看我能不能去告他要这个违约金呢?”
周云闻言开口道:“这个首先我和你明确一点,没法告的,你可以主张让对方把俩月的违约金给你,但不能主张所谓的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规定,你和他要抚养费是可以被支持的。”
“但是,离婚协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同,所以哪怕你们有约定,如果以此来提起诉讼,那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这个违约金的。”
周云没有把话说死,只是说一般不会。
这年头法院的判决五花八门,时不时的就会冒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判决,这个他也没办法保证,所以只是说一般不会支持。
这里也是要说一下,离婚协议虽然看起来是个协议,但其不受民法典合同编的约束,而是要受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约束。
也就是说,它不是个合同,所以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来。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那以此为由,可以约定抚养费,但不能超出这个范畴,超出的部分是不会被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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