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下意识地又端起了水杯,这已经是今天上午的第六个类似案件了。

        也不知道是谁和他们说的,离婚协议里什么都往上写,当然,写什么东西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你这种内容写上去,法官看了都头大。

        喝了口茶,周云还是解释道:“这个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理论上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抚养义务,对于成年子女,一般来说是没有其他义务的。”

        “彩礼这个,是要秉持自愿原则……”

        什么叫自愿原则,就是说你做父母的愿意给,那你可以给,不愿意给,孩子也不能强要。

        所以离婚协议里写这么个东西,那肯定是不会被法院支持的。

        什么情况下会突破这个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呢,那就是大学生活费用这一块,有一些地方法院曾经判过。

        就是说,虽然这个时候已经成年了,但上大学期间其实依旧没有经济来源。

        那么这个时候,就算离婚协议里没有约定这个费用,那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依旧有可能判决另一方来支付一半的大学教育生活费用。

        就这样,周云一个又一个的给出咨询,速度还是挺快的,因为他的经验丰富,很多时候甚至可以直接找出案例来给对方看。

        终于,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进来,见到周云后便开始哭诉:“周律师,周律师您帮帮我吧,我真的要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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