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那两条光溜溜、甚至有点被蚊子咬红的腿,直接往面前那个掉漆的小矮凳上一搁。
接下来这个动作,我盯着看了好几天了。
她右手伸过去,直接抓住自己左脚的脚掌丫子。大拇指在那块常年走路踩出来的脚心肉上,慢慢地、极其用力地按压了几下。
接着,换右脚。
就这么胡乱地揉捏。
有时候那大拇指摁的位置,连脚心都不在。她直接戳在脚趾头根部那块硬肉上,瞎搓一通,眉头皱得死紧。
明显是按不到点子上,越按越觉得不得劲。
在县城那几个月,她晚上坐那破沙发上看婆媳剧。
那穿着黑丝或者肉丝的脚,哪用得着她自己伸手去够?!
因为有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