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里,最高法的意见是,从时间上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应当是从裁判生效后开始计算。

        但在民事裁判生效前,甚至在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前,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们认为,只要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状态持续至民事裁判生效后,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为什么,因为行为人在判决生效前乃至于提起诉讼前即隐藏、转移财产,已经体现了行为人严重的主观恶性,也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打击的重点。

        若单纯因为时间起算一般原则的限制而使行为人规避刑事打击,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立法本意。

        所以你可以看到,最高法对于这个问题早就有了意见,但是说真的,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可能当时某个领导认为是这样,但后面换了领导,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领导对于单位的影响很大的,远的不说,就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考,要想当律师,检察官法官等等法律职业的,必须得考过才行。

        以前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都会有当时司法部老大的签字。

        然后去年突然取消了,法律圈子有一堆的猜测,其中最大的一个阴谋论就是……以前签名的那些个,很多都……咳咳,都进去了。

        从17年到24年,短短的七年时间,三任部长落马,这没什么不能说的,纪检部门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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