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仍然可以将这个债务视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夫妻依旧要承担连带责任。
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情况大概相同,但有一点区别。
这个时候调解书和判决书是可以对抗第三人的,但前提是对债务债权做了明确分割。
像是赵老师这种情况,对债权做了分割,但是对债务没有分割,那么理论上来说这笔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依旧要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说直白点,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自由决定和谁要钱。
那假如说第三人对这个调解不服,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办,六个月之内,走审判监督程序。
打过官司的都知道,审判监督要想启动真的太难了,起诉立案是要形式审查,而审判监督程序要想启动,是必须要对案情案由证据都进行严格审查的。
那有人肯定会好奇,让赵老师去申请再审不就行了嘛,不行,调解是自愿的,不能上诉不能申请再审。
而且她要想推翻调解,必须得把之前的判决书也推翻才行,因为在之前的生效判决里,她这边明确肯定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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